來講講道理,有錯請指出。
在議程上並不表示會處理表決,
早在5/17前的政黨協商,黃國昌提議關於花東建設的條例,要等新任交通部長上任再處理,
國民黨同意,5/17當天的黨團協商吳思瑤親口證實我上述的內容,所以跟民進黨5/17在立法
院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說是因為民進黨擋下來才沒有通過,按照資料推論來看並不是事實
。
按照議程順順下去排到這個案子,一定不會表決,否則根本不需要在先前的黨團協商去提議
等新內閣部長上任再處理,藍我不確定,但白沒理由這麼做。
如果以 "因為黨團協商結論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他們不會照做" 這個脈絡來看,那用立法
院職權行使法的方式來表決通過就好了,何必多此一舉,顯不合理。
以服貿協議抗爭事件情來論證 "因為有民進黨才沒有表決花東建設法案" 完全無關。
除了出於偏見的預設藍白一開始就要在5/17表決花東建設條例之外,依照實際的資料跟合理
推論,藍白當天本來就沒打算要表決。
Q2關於新版法案,這部分內容很多,有興趣者應自行上立法院網站研究。
提到了委員會中心主義,那我們從司法法制委員會4/15號審查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這邊開始。
我建議各位搭配立法院的會議紀錄VOD來看
建議可以從09:10:00開始看個十分鐘,這部分是民進黨在搞大家氣氛的時候。
9:20:00開始登記程序發言,這部分應該就是苗博雅你說的,該細緻的精緻的處理,提出法條
中什麼部分有問題應該檢視的時間,對....吧?
登記完之後,有六位民進黨籍的立法委員登記發言,每位三分鐘,請聽聽他們都說了些甚麼
。
大致內容有幾個
有違憲疑慮,還有案子沒送進委員會,立法委員擴權,併案製作條文對照,立委投票違法
講完後,國民黨提議停止程序發言,民進黨立委開始影響會議程序,柯建銘自行開麥克風發
言,吳思瑤走到主席旁邊拉手,主席麥克風被抓來抓去。
吵了一頓之後,主席宣布休息,大約10:02:00重新開始,主席首先針對有立委提出停止會議
詢問是違法的部分回應,立法院議事規則第32條。
主席同意會議詢問開始,柯建銘說,總統到立法院即問即答或書面是違憲。
後面大同小異,不過沈黑熊提到10:13:00,有些版本是民進黨以前的主張,因為太早被提出
來了,所以非常凌亂沒有遵守法律的原則,這個部分滿有趣的。
針對藐視國會罪提了一些他的看法,有一個部分他講的很生氣,但滿好笑的,他說有人利用
美國的版本來討論,但美國沒有質詢。
但作為長期收看台灣立法委員質詢行政官員的我來說,質詢就是官員上去撐個幾十分鐘就沒
事的垃圾制度,有多少台灣人認為有質詢就足夠監督行政官員呢?
沈黑熊下去之後迎來另一波高潮,主席說先禮後兵,講好的東西不要自己打臉自己的嘴,這
段我一直覺得很不能理解,到底講好什麼,他為什麼這麼氣?
柯建銘上去又一次把主席的麥克風移開,主席忽然發現還有一位登記發言的還沒發言,這位
我比較不熟,但上來也講違憲的可能之類的。
接著進入提案說明程序,提案人是吳宗憲,提案說明,柯建銘又強制麥克風發言大概一分鐘
,被其他立委制止之後,提案人開始說明提案內容,這部分可以自己找來看,有一些部分有
回應到沈黑熊對於聽證與調查的疑慮部分,對目前憲法體制,中華民國台灣唯一五權分立國
家目前的立法院喪失監督行政院的功能等等,這個提案主張核心是立法權應該監督行政權。
大約10:30:00吳思瑤做提案說明,念了一段憲法的條文然後指出一些提案法條是違憲,主席
宣布休息。
11:47:00 柯建銘提案,議事人員宣讀,柯建銘提案說明三分鐘,大意希望大家可以等一下民
進黨版本要推出來了,再等等吧。
有委員不想等了,提出異議,表決平手,主席裁示,提案不通過。
主席裁示每位4分鐘進行討論事項,民進黨表示不夠應該8+2,羅智強開麥喊尊重主席,接著
進入一陣激情對罵,莊瑞雄跟羅智強互嗆,應該是嗆乾脆提出停止討論
歡迎國民黨羅智強提出停止討論?
主席宣布進入大體討論,登記發言
關鍵來了12:02:00,主席說不要再繼續這樣,他很擔心萬一提出表決停止討論,接著莊瑞雄
確定的大喊一遍,提阿,你不是很確定議事規則,提阿。
後來柯建銘上去,又再說一次大意是不要這麼趕,其他委員上去我也沒聽到針對藍白版本,
什麼條文部分有問題的內容,聽漏了請幫補充。
我相信在藍白的立委心中,民進黨就只是要拖,最好拖過一整個會期,反正你柯建銘說會送
版本也沒法律約束力,你一直不送版本或者送來了又說還要加東西
要等你,那法案都不用過了。
到這裡我很確定了,精緻的處理法案條文幾乎不可能,民進黨認為這法案是違憲,民進黨也
沒打算指出哪一份法案的什麼條文部分有問題,其實講8+2分鐘,講4分鐘,真的沒什麼差別
。
表決前,民眾看不到最後決議的條文,確實,但這本來就是理所當然的,如果大家認為應該
限縮修正動議的效果,只能改標點符號,我個人贊同。
另外依照5/17當天晚上7點拿到最終的版本,條文中有任何明顯足以傷害台灣民主的法條,我
相信以現代通訊之便利,各大電視台應該在至少8點可以立刻讓廣大台灣人民知道,這些條文
有問題,大家快來把立法院包起來。
今天是5/20號,這個版本在經過二讀後48小時,任何人民團體,律師公會等,都沒有針對條
文內容本身來討論,沒有討論,可能違憲。
但我們台灣是法治國家,如果覺得違憲就申請釋憲,程序有違法或者缺失該怎麼處理就怎麼
處理。
苗博雅8:15幫大家科普大致上的議案產生流程,但這裡面有一個主觀意見,法條審查過程打
包送協商,這幾乎是爭議法案的常態,我就不附上當年前瞻計畫的影片連結了,所以真的是
藍白沒收討論嗎?
10:55分你說,修正動議是插隊法案這種說法不太對吧,修正動議一定有一個主體就是當天議
程的議案,屬於一種補充功能,不能偏離經程序委員會送出的法案主體。
反滲透法,國安五法,中配身分證年限如果有類似法案一樣受到限制,到這裡我已經覺得你
在製造亡國感,但我沒有證據。
你說法條是盲盒,這是確確實實的話術,七點放在桌上的內容,三分鐘應該足夠說出那條驚
世駭俗,讓台灣變成沒有民主法治的邪惡條文對吧?
比起搶秘書長的文件,花時間快點幫人民把關應該更重要吧,一看到有問題立刻在黨部開記
者會,一定會有很多台灣人去立法院幫忙守護台灣啊
影片後面你也只是再一次操弄人民的恐懼感,把一個當天可以拿到的資料描述成什麼恐怖黑
暗秘密,只要有修正動議這個議事規則存在,永遠都可以說人民不知道最後會通過什麼法案
。
但這句話除了恐嚇民眾之外完全沒有任何功能,無論國民黨或民進黨執政,都沒有考慮把這
個規則改掉,你用這個煽動民眾的恐懼,非常不道德。
同樣的理由假如成立,過去八年的非民進黨支持者全部都活在一個黑箱國會的台灣嗎?
服貿協議的黑箱是在於國民黨原先承諾會逐條審查到後面強制通過,跟這次的爭議完全不同
。
民意代表對行政官員有更多的影響力,這是民主國家的特徵,大家一直說要放棄中華民國的
大總統制,現在卻又捨不得,都是政治盤算罷了。
立法院不會永遠都特定黨派多數,往內閣制方向走對人民監督政府利大於弊,這一點賴總統
是提過滿多次的。
如果連制度本身都拿來操作恐懼對立仇恨,那我們這個法治國家真的玩完了。
後半部你重點放在最終版本立法院官網沒有,而這是修正動議制度存在就一定會產生的結論
,我也幫你把話的另一半說清楚。
接著舉了一個例子說立法委員跟檢察官要調查卷宗,可能違反釋字585。
話講一半,要跟檢察官要卷宗要有理由,無理由檢察官可以不給,再來給的是複本,然後你
的小故事是拿去做壞事,但做好事呢?
假如有個詐騙案承辦檢察官查了半天,都沒消息。
過去檢察官兩手一攤說找不到人就沒事了,但現在受害民眾可以要求立法委員對重大案件籌
立調查委員會來跟檢察官要求辦案進度,不好嗎 ?
如果是違憲條文更好辦了,申請釋憲還可以給藍白上一堂憲法課,洗個臉,問題很大嗎?
大到值得把整個國家像是分成兩半嗎? 如果有任何一個法條是妥妥的親中賣台,傷害台灣主
權,打擊民主自由,不用輪到你發影片
公聽會,程序委員會都有時間,發表意見,指出條文可能的風險問題,但是你認真看看大家
在委員會最後根本是毫無共識的。
更有趣的來了,如果你看到這裡可能也會想,我一定是藍白支持者,你願意跟我討論嗎?
那我們誠實一點,我們多次接觸後發現根本就沒有辦法討論,那我們就用一套系統來解決紛
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