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看法盲討論藐視國會罪好好笑

作者: Croy (科洛依)   2024-05-21 13:02:27
※ 引述《finhisky (finhisky)》之銘言:
: 看到一堆法盲靠北藐視國會罪
: 低能卡還有人說質詢時詢問寫書批評
: 也可以被罰藐視國會
: 笑死
: 藐視國會罪可以向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
: 到時候法院就會教育你們這些法盲
: 不是隨便什麼行為都可以當作藐視啦
: 不過塔綠班說違憲
: 應該是直接被大法官釋憲無效啦
: 根本不會有案子進到行政法院
: 對吧
你應該沒有看法條吼
二讀條文更規定,違反規定的政府人員,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
或附議,經院會決議,移送彈劾或懲戒。
照法條來看 是立法院直接裁罰
而且只要五個立委連署或附議
提報院會 多數決
就可以直接裁罰了
哪裡有提到行政院?哪裡有提到法院?
我覺得可以提釋憲啦 但現在還早
等行政院先退回 立法院通過附議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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