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eichenau (RRR)》之銘言:
: https://tinyurl.com/3ckzyupw
: 根據提案,國民黨主張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被質詢人質詢答覆不得超過質詢
: 範圍,同時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提
: 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草案也規範,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
: ,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 國民黨還提案,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五分之一以上連署或附議
: ,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
: ,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30萬元以
: 下罰金。
我可能要問一個法學問題喔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藐視國會效果 可以判3年刑或者拘役 罰鍰 對吧
既然這個法可以嚴重到把人抓去關 那給大概二三十個立委來附議 移送法辦
是不是比較草率? 有沒有政治惡鬥的疑慮?
但是話又說回來 如果此法一開
當初 陳時中在立法院說 BNT是中國分裝 或者是王美花說台灣不缺電
或者是交通部官員在立法院一再違反科學 罔顧交通平權之類的幹話的
是不是也有機會被罰鍰 甚至抓去關了 想想好像也很刺激耶
大家想看說謊 造謠 反科學的官員被處罰 被抓去關嗎? 我有點想看耶 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