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只能等釋憲了不是嗎?

作者: jimyang0422 (看到暱稱請在12點睡覺)   2024-05-24 15:15:45
原來我國的法律可以這樣隨意制定然後通過 反正最後交給大法官就好?笑死 難怪人家說
立委素質低
道德的完人最推崇的不就是委員會中心主義?為了就是要為立法品質吧關
光國民党自己就28個版本了 不就表示此案連藍營就有28種想像
要出康乃爾博士版好逮也要大家討論過 ....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 ※ 引述《kymco9999 ()》之銘言:
: : 目前方向大概就是比例原則(必要性-侵害最小原則)
: : 因為目前國會擴權法案裡面有針對私法人跟關係人(個人)的部分
: : 這是比較有爭議的,有人說歐美也這樣啊
: : 那歐洲有國家也有廢除死刑啊,那台灣要不要廢除死刑?這說不通吧
: : 其次是權力分立、法律明確性原則,法律內容是不是具體明確,人民是否可得預見之

: : 法律有無大量空白構成要件、不確定法律概念等立法方式
: : 這將是未來國會擴權法案如果進入憲法訴訟程序,將會面臨的挑戰
: : 先不說藐視國會這塊,因為針對官員很多民眾認為官員欠教訓且不影響自己而不會反

: : 但其他如涉及私法人及關係人(自然人)太多空白授權,以及有無違背比例原則,如

: : 法規命令補充,是不是有違背法律明確性原則?
: : 反正這個一定會走憲法訴訟且會聲請暫時處分,沒這麼快結束
: 這個問題我昨天就跟版友討論過了
: 我的立場是法律必定有未盡之處
: 邊走邊修正很正常 但有人堅持有疏漏就不該通過
: 這邊就是一個明顯歧異了 你覺得法不夠好
: 我覺得堪用 100個人有100種意見
: 在主觀沒辦法法達到共識決的情況下只能交由客觀機制
: 就是立法院的多數決 也就是交由你各位一票一票投出來的立委諸公們決定
: 這就是尊重民主國家民意的展現
: 啊主觀沒辦法達到共識 客觀上的立委投票多數決也不要
: 這不是巨嬰是甚麼? 尊重民意很難嘛?
: 大概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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