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被調查人=證人?

作者: Luba ( )   2024-05-25 11:25:12
※ 引述《aa52189 (善良の肥宅)》之銘言:
: 本來就有法規規定不能反質詢 修法後多加了罰鍰
: 現行條文
: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25條
: 1.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之外。
: 2.被質詢人除為避免國防、外交明顯立即之危害或依法應秘密之事項者外,不得拒絕答復。
: 3.被質詢人違反第一項規定者,主席得予制止。
: 現行法本來就不能反質詢
: 修法多加了罰錢而已
你這裡也是錯的,這並非反質詢的定義
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238995
立法院明白地指出反質詢並沒有被定義
既然「反質詢」這三個字從頭到尾都沒被定義過
那麼這三個字跟「哇哈拉」這種意義不明的詞是一樣的
你試想下列情況:
官員:#$%#$%
立委:暫停時間,暫停時間,主席,是可以這樣「哇哈拉」的嗎?
主席:不可以「哇哈拉」
其他人全部一頭霧水,什麼是哇哈拉
現在就是這樣的狀況
: 以下修法內容
: 被質詢人若違反上述內容,主席需要制止並要求被質詢人答復。被質詢人經主席提醒後仍
: 違反者,由主席或質詢委員提議,並經出席委員5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將處被質詢人2萬元
: 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逾期仍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課處罰鍰。
: 主要是罰那些屢勸不聽的頑劣分子
: : 然後你非常不服嘛 調查會就說 你不服自己去申請訴願阿 這時候你請律師
: : 我們不會反對你請的 請你走行政救濟
: : 所以 藍白粉真的能接受???
: : 阿對不起 我例子舉錯了 怎麼可能藍白粉會被調查呢 這個調查會可是由藍白佔多數
: : 的立委們立的法 創設的呢 成員是按立院政黨比例喔
: : 所以調查會永遠是藍大於綠 很棒吧 這樣的調查會 肯定不會查藍白粉的啦
: : 難怪藍白粉那麼放心的護航這種智障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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