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ver79835 (鋭)》之銘言:
: 修法擴權後
: 國會認為有理由傳喚一般百姓就可以投票表決叫你去國會
: 基本上去了之後就像是上了沾板的豬任人宰割
: 每個都會利用你來表演一下
: 如果今天是你被叫上去你們會講什麼
這讓我想到一個段子
可能年輕的小草不知道
當年吳敦義曾經發表過所謂的"白癡論"
搞到當時無論藍綠
不管藍營還是綠營的立委在立法院質詢的時候 都會把白癡掛在嘴邊
問國民黨的官員"你把人民當白痴嗎?" "你把國會當白痴嗎?" "你覺得我是白癡嗎?"
所以藐視國會罪的結果是
問題:
黃國昌:部長你這個說法是要騙誰?請問部長,我看起來像白癡,很好騙嗎?
回答1:
官員:是的,委員。您很像白癡,很好騙。
藐視國會
回答2:
官員:不是的,委員。您不像白癡,不好騙。
說謊,虛偽陳述,藐視國會
回答3:
官員:......委員您覺得呢?
反質詢,藐視國會
回答4:
官員:......我不知道。
拒答,藐視國會
回答5:
官員:......我選擇自殺。
蓄意不履行受質詢義務,藐視國會
所以請問這個官員要怎樣才能逃出生天??
我是真心發問 因為真的蠻好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