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其實我很不贊成去查蔥哥小孩...

作者: myIDis7 (個字)   2024-05-27 17:54:42
※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今天最後一篇)
: 應該說,不是什麼合法的事都可以做的。
: 劉宇說,"我的作為皆屬合法",
: 問題是如果只要合法、什麼都可以做,那我們跟花蓮王又有何不同?
合法本來就能做
衛福部強調,「肉搜孩子,是非常不妥的行為」,同時也提醒,肉搜甚至公開孩子個人資
訊,會涉及《個人資料法》,尤其《兒童權利公約》對兒童隱私權相當保密。
但肉搜小孩本身就是違法的
而4X貓就目前他提供的資料
https://www.facebook.com/4XGAY/posts/pfbid025WA3W3MMbifm2SorgUvL2d8yD3gnPWVpKk
F9U9Li5tYZ6HC3dqKyB4kLfs2oQRu3l
我個人認為這不是肉搜
僅是檢視申報資料
民代的資料申報或許沒人看
但如果被看提出質疑很正常吧
目前查到的資料有其他超出申報資料的範圍嗎?
: 我不認為行為合法,就代表可以做任何立意不良善的舉動。
: 所以劉宇在板上辯解說"所作所為皆屬合法",
: 我覺得這是一種狡辯。
: 我這樣的想法會不會太道德潔癖了啊?
沒什麼道德潔癖問題
肉搜小孩本來就違法 認為肉搜小孩有問題沒這麼高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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