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中時社論》憲法法庭已成社會亂源

作者: oscarwu3041 (夢想家的羽毛)   2024-05-31 04:01:16
1.轉錄網址︰
https://bit.ly/4bXu2N7
2.轉錄來源︰
中國時報 社論
3.轉錄內容︰
中時社論》憲法法庭已成社會亂源
憲法法庭判決侮辱職務罪違憲,並為侮辱公務員是否有罪設下嚴審關卡。大法官認為,此舉
避免威權統治期間以刑罰手段箝制言論的慘痛經驗,但第一線警察質疑「執法尊嚴國家都不
挺了」,且人民仍然擔心動輒被政府「查水表」,顯然憲法法庭判決看似更加保障言論自由
,無形中卻助長網軍氣焰,更違反人民感情,反成為社會新亂源。
助長網軍氣焰 殺人不見血
楊蕙如在日本關西機場事件時率網軍汙衊駐大阪辦事處,高等法院依侮辱公務員執行之職務
罪判5月得易科罰金之刑定讞。她認為《刑法》第140條規定,限制人民受憲法保障的高價值
政治性言論自由違憲,憲法法庭判侮辱公務員罪應限於對公務員「當場」侮辱,目的是妨害
公務且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侮辱職務罪違反言論自由,即日失效,未來楊蕙如可能因
此改獲判無罪。
憲法法庭指出,單純的口頭抱怨,或出於一時情緒反應的言語辱罵,雖會讓公務員不悅,但
通常不致妨害公務後續執行,難認足以影響公務員執行公務。對於楊蕙如所犯的侮辱職務罪
,更認為屬於「對事不對人」的言論,用刑罰制裁的寒蟬效應大,因此採嚴格標準審查。
大法官的見解坐實「殺人不用刀」的這句成語,也等於替楊蕙如等「用文字殺人」找到合理
化藉口。看看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在結辯時所強調,大阪辦事處因遭網軍攻擊,公務
員不想被羞辱,留下遺言後自殺,侮辱性言論透過網路推波助瀾的殺傷力不容小覷。立法者
立法處罰有違反比例原則嗎?
簡美慧說法合情合理,楊蕙如當時其貼文直指「大阪處這些人」就是垃圾的老油條、黨國餘
孽,明顯是對特定人的公然侮辱。大法官「對事不對人」的荒謬見解,顯然跟楊蕙如等其他
網軍一般,用殺人不見血的政治手腕幫特定人脫罪,更讓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一起陪葬。
大法官蔡彩貞也在不同意見書中提到,對公務員職務公然侮辱,並不都是監督、批評政府或
質疑公權力的言論,甚至網軍還成為言論製造者,認定違憲有可議之處。尤其網軍製造大量
訊息,用來稀釋、降低敵對意見,真理、真相無法正常傳遞,甚至有網軍藉此營造輿論以貶
損、攻擊公務員或公務員職務,使他們因壓力或情勢而暫緩公務執行,保障言論自由的程度
與方法應檢討。
蔡彩貞看法一針見血,大法官詹森林也質疑,若有人因官司敗訴而罵「審理案子的人都是早
年靠關係混進來、只知迎合政治喜好、沒有中心思想、都是黨國餘孽」,或是對身心障礙的
公務員斥責「有這種不健全的公務員才有不健全的服務」,處罰有超過比例原則嗎?
聲稱言論自由 動輒查水表
其實審視歷年來誹謗罪、強制道歉的解釋及判決,都可看出大法官主張言論自由,但仍要負
查證義務、權衡被害人權益和公共利益,不過,憲法法庭4月26日雖判決公然侮辱罪合憲,
但訂出嚴格標準並認為「罵人髒話不一定有罪」,無疑是再度放寬言論自由界線,卻與人民
認知差距甚大,這也是為何憲法法庭成立迄今爭議不斷。
人民為何有此認知差距?看看立法院2021年底三讀刪除侮辱公署罪的同時,也將侮辱公務員
的刑度提高至1年,且當時朝野黨團無法達成共識,因此進行表決,最後在民進黨一黨獨大
下,通過民進黨立院黨團所提修正動議,民進黨表面替民眾批評政府開了大門,不用再為罵
機關吃上官司,但當民眾質疑進口巴西蛋有問題?立委質疑外交部援外計畫有弊端?又是誰
一再透過司法手段提告,製造寒蟬效應?
民進黨政府和大法官們口口聲聲要保障言論自由,但當NCC濫權關中天卻不捍衛,反而動輒
用司法提告或查水表方式限制質疑行政機關的聲音,甚至抹紅抹黑,斥責對方為中共同路人
、認知作戰。民進黨說一套做一套,說穿了就是要從行政、立法到司法,甚至監察院一條龍
打造民進黨一言堂的社會價值。當台灣民主走了30年,執政黨仍需要靠「同溫層」上街頭來
顧政權,力阻藐視國會罪立法,說憲法法庭是殺人犯的幫凶就不足為奇了。
4.附註、心得、想法︰
這篇社論有趣的地方在於,它從最近的憲法法庭判決切入,居然說大法官「保障言論自由,
但助長網軍氣焰」?
最後直接嗆明,憲法法庭是社會亂源、殺人犯的幫凶
如果從最近藍白大力攻擊大法官的趨勢,來看這篇社論
老共的目標絕對不單單只是滲透立法來箝制行政,而是要把台灣目前的司法、憲政體制整個
摧毀,這樣才有出兵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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