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是建議國民黨可以參考性騷擾防治法
性騷擾也是不確定法律概念,當然定義也是能寫出來: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
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
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反質詢只要把性換成質詢即可
「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質詢」有關之行為
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
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
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這樣塔綠班就不會在不確定法律概念靠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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