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查弊是代議士的職權?

作者: cloud2015 (塞門伊樂門)   2024-06-06 08:05:24
邏輯是:憲法沒規定立委需不需要查弊案,
立委你要關心、查弊案,那是你的自由。
但是你用查弊當藉口要立法擴權,
還用國會改革當榥子,
不守程序,不討論就隨便表決通過,
這不但不是國會改革,是擴權濫權之外!
也沒有哪條憲法精神支持立法委員的職務是查弊,
所以可以立法擴權侵犯司法權!
另外,憲法所說的調查權,
是為立法過程為了補專業或知識之不足,
需要找人來聽證,可不是為了立委查弊所賦予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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