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xxxcv (世界遺產旅遊計畫)
2024-06-06 12:52:077點覆議理由包含
一、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原則;
二、混淆雙首長制,質詢總統違憲;
三、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
四、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
五、無期限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重要職缺;
六、「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
職權;
七、「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刑責。
覆議理由簡單明瞭,適合做圖卡,
各位資深鄉民立委隱形席次怎麼判,
本次覆議有理由通過覆議 修法失效or覆議無理由反對覆議維持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