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白嗆政院覆議理由造謠 柯建銘現場翻法條

作者: Rrrxddd (RRXD)   2024-06-07 11:39:20
白嗆政院覆議理由造謠 柯建銘現場翻法條:看清楚自己版本好嗎?
ETtoday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國會改革相關法案,行政院在5日收到條文後隨即在隔日院會通過提
出覆議。白委黃國昌批評覆議理由造謠,並舉例「人事同意權」審查是「最少一個月」,
怎麼會變成無限期審查?對此,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今(7日)時現場翻相關修法內容,
並表示,行使同意權時,立法院最快一個月才能行使,這有下限,但沒有寫明最慢要多久
,一年以後再行使,有下限沒上線,可以一個月也可以三年五年,請民眾黨看清楚自己版
本。
對於覆議流程,柯建銘表示,行政院已經要提覆議案,5日立法院公文已經送到行政院、
總統府,行政院必須要有態度,昨天行政院會通過要覆議,行政院認為窒礙難行,通過院
會後回復總統,說這樣的立法嚴重侵害行政權、無法接受,總統知道後送回行政院再送回
立院,這有一定程序、時間內都要完成,就照憲政流程走下去,盡快且嚴謹對好公文,何
時回文就尊重總統跟行政院。
柯建銘指出,行政院提出覆議案後,國民黨說有實質審查,全部亂講,反正國民黨就是毀
憲亂政,民眾黨也是如此,看起來有道理、實則亂講,行政院有講到無限期延長人事同意
權、造成憲政秩序混亂,這是第五條中的關鍵,民眾黨說行政院先畫靶再射箭、看不懂法
律、散佈假消息。
而黃國昌稱,修改後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時間,是「最少一個月
」,怎麼會變成無限期審查?柯建銘駁斥,民眾黨說法完全錯誤,要嚴正駁斥,藍白兩黨
再修正版本29條之1、30條之1、31條是同意權部分。
柯建銘說明,最後一項說,行使同意權時,立法院最快一個月才能行使,這有下限,但沒
有寫明最慢要多久,一年以後再行使,有下限沒上線,可以在立法院停留一個月,也可以
三年五年,請民眾黨看清楚自己版本。
柯建銘指出,30條之1部分,備詢同意權者要到立院都要具結,這是刑事訴訟法規定,當
作犯人看,講的話每個字都要負責,用證人身份到法院上負責,但同時又用民事來罰錢,
罰2至20萬,整個在包牌,反正他們過半,隨便挑個理由:虛偽陳述、少講一個字等等,
雞蛋裏挑骨頭,通不通過都要罰錢,沒有人要當大法官、NCC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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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再繼續吵下去
真的朝野沒有安靜 安穩的一天
麻煩民進黨換黨鞭好嗎
這樣下去真的對台灣好嗎
整天都要找人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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