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e0119 ()》之銘言:
: 標題: Re: [新聞] 黃國昌:卓榮泰若覆議失敗 應知所進退
: 時間: Fri Jun 7 12:47:51 2024
:
: 時代力量黨籍政治人物黃國昌,
: 在擔任新北市第十二選舉區第9屆立法委員任內,
: 被提罷免案,投票於2017年12月16日進行,
: 總投票人數為70,924人。
: 最終結果為同意票48,693票,
: 不同意票21,748票。
:
: 噓 BBQman: 可悲,當時這個公投法就沒過啊,沒過誰會 220.141.134.97 06/07 12:53
: → BBQman: 去投反對票提高投票人數,動點腦子好不好 220.141.134.97 06/07 12:53
: → BBQman: ,文盲青鳥 220.141.134.97 06/07 12:53
唉,讀書又不犯法,為什麼蔥粉不讀書?
當時修過的罷免法條如下:
1.罷免案投票結果,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
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四分之一以上,即為通過。
2.有效罷免票數中,不同意票數多於同意票數或
同意票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者,均為否決。
所謂1/4的門檻是"贊成罷免的票"要高於"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1/4"。
也就是說,你去投反對票並不會衝破什麼1/4門檻(門檻是固定的)
而且過門檻的票數是算"贊成罷免票"。
唉唉,少時不讀書,長大成蔥粉。
可悲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