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黃國昌:立院作證99.9%的人不受影響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4-06-09 07:30:29
※ 引述 《amanda815625》 之銘言:
: 這是一個邏輯思辨的問題
: 今天先不管其他東西
: 單純看邏輯問題
: 先假設這句話為真
: 「99.9%的人不受影響」
: 所以只要99.9%的人不受影響,
: 不管什麼樣的惡法都可以立法嗎?
: 台灣有2300多萬人
: 0.1%也有2萬多人
: 今天你說立法,
: 只有兩萬多人會被侵害權利
: 所以不管什麼惡法都能通過
: 這個邏輯是這樣走的嗎?
: 再來如何確認?你是不是那0.1%?
: 恐怖就在這裡
: 實際上是漫無標準
: 全看立法委員們高興
: 立法委員們表決說你有關
: 說你是「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 你瞬間就會變成那0.1%
: 藍白支持者總是要一般老百姓不用擔心
: 說只有權貴會遇到
: 但是法條沒有明文規定排除一般老百姓
: 事實上光是有這個可能性
: 就讓人很擔心了
: 更何況誰是那受害的0.1%
: 沒有人知道
: 其實是沒標準、立委表決來決定
: 立委認定人民來作證是說謊而開罰
: 怎麼認定??有沒有標準?
: 其實也沒有標準
: 立委表決通過就可以開罰
: 之後人民再去向法院救濟
: 就算法院判立法院輸了
: 立法委員會付出什麼法律代價?
: 立法委員們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 答案是什麼都沒有
: 立委們亂罰被法官判敗訴而沒有後果
: 就是現在的法條
: 結論是
: 99.9%民眾不受影響,
: 就可以隨便亂立惡法嗎?
: 這邏輯說不通吧!
你就看社維法63就好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請問對於謠言、公共、安寧有明確定義嗎?
實際上
蔡政府前
這條一年被用不到幾次
在蔡政府上台後呈幾何級數成長
且起過八成都被判處無罪
剩下二成也多以罰錢了事
鮮有被關三天
請問那些警察有付出任何代價?
且執行上
社維法只要有一個警察個人覺得你說謊
他就可以找你去警局作筆錄
反觀你擔心死的國會調查權修法
還要先成立委員會
再開會認定你是關係人
才能要你上聽証會說明
難易程度天差地別
結果蔡政府時代
藍的提案修社維法63
被綠用絕對多數封殺
我看你也無所謂的樣子
說真的
法律中一堆東西都沒有非常詳細的定義
譬如之前iwin 原本衛福部想推頭眼比4:3就是幼態
我就說那人家畫4:3.1你就不要找麻煩
所以後來又變成他們審查是幼態就是幼態
你要知道iwin的審查員甚至沒有公職身分
再來你說沒給蔡政府得逞
給dpp 立委擋住了
那說妨礙名譽
一個幹字
有的法官判無罪有的又判有
或者是說傳染病防治法的300萬
又是如何認定?
按你說法
這些全該廢除
或者全改正面表列
只有這樣作才合法,其餘沒提到的都違法
但有可能嗎?
dpp 自己用時沒有青鳥沒有300法律人
別人用就說惡法就不該過
但我就問你
惡法誰來認定?
認定錯誤又會有什麼後果?
答案是什麼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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