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國民黨立委是來報復社會的吧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24-06-19 16:26:35
剛剛狠狠抖內幕結尾時,姚惠珍噴翁曉玲當年任NCC委員時因為中嘉併購案
(國蔥在社運界的成名戰-反旺中併購中嘉案)時被監察院調查糾正
想說哇賽這麼久以前的案子誰還記得,於是去查了監察院的調查報告
結果還真的有
https://www.cy.gov.tw/CyBsBoxContent.aspx?s=1893
吳委員豐山提: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審理旺旺中時集團旗下旺中寬頻媒體股份有限公司申
請併購第二大有線電視系統中嘉有線電視系統案,該會前副主任委員陳正倉、前委員翁曉
玲及鍾起惠三人,自行迴避本併購案審理,該會未就委員自請迴避之理由建立明確之規範
及慣例;又本併購案審理歷時長達1年8個月,與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行為應有效能、內容
應明確及應守誠信原則之意旨未符;另通傳會成立迄今已逾6年半,仍未完備「確保通訊
傳播市場公平有效競爭」相關法令規範等情,通傳會相關處置與作為,均有違失,爰依法
糾正
糾正案內文提到:
惟通傳會七名委員,其中前副主任委員陳OO、前委員翁OO及鍾OO三人,於該會受理
本併購案時以旺中集團旗下所屬中時媒體集團,對於該會第 301 次委員會議就中視及中天
2 公司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變更案以附附款通過之決議,刊登廣告,對該三位委員作不
實之指控,為免招致審查不公正之質疑及個人尊嚴尚未回復前,不參與審查本併購案
而監院對翁曉玲迴避的看法是:
通傳會前副主任委員陳OO、前委員翁OO及鍾OO三人,自行迴避本併購案之審理,於
情可憫,於理可喻,但於法未合
...委員對委員會議決議事項所持之意見,係屬可公評且應公開之政府資訊,乃因通傳會
為獨立機關,委員係有任期制且依法獨立行使職權,而給予身分之保障,其相對義務即應
忠誠客觀執行其職務,抗拒各方之壓力、干擾並接受檢驗。故本併購案前副主任委員陳正
倉等三人,係以本併購案當事人旺中集團旗下所屬中時媒體集團,於渠等審理前案(就中
視及中天 2 公司董事長、董事及監察人變更案以附附款通過之決議)刊登廣告,對渠等作
不實之指控為由,自行規避案件之審理,實屬牽強
濃縮成一句話就是"怯戰就不要接受提名,你比怯戰神國蔥還不如"
翁上人被馬英九提名的監委羞辱,是可忍孰不可忍,沒關係,上人報仇十年不晚
十年後翁上人就任不分區立委,立刻提案監委圖利自身或損害他人要罰六百萬
看你小小監察院還敢不敢羞辱我,口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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