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法官憑甚麼否決民意產生的法案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6-23 21:01:22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想想真詭異
: 大法官憑甚麼有權力否決多數民意支持下產生的法案。
: 目前存在的大法官也不是經由這一屆多數民意認可的。
: 是過去立法委員認同產生的
: 現在早就被人民唾棄了
: 就是那些被多數民意唾棄的立委認同產生的大法官。
: 可以否決現在多數民意支持的法案。
: 滑天下之大雞
: 可笑
但「過去」的民意也是民意
除非是靠民意、讓罷免成立,且對立法院多數黨形成影響的(即本來民進黨對其他在野黨
的席次比例略為五十七:五十六之類的微差情況)
才能說不是民意、才可以質疑其有效性啊...
而且,修改憲法也要經過複決
除非整個過程都不是靠民意而來,否則就算是以前投票通過的,都當視作合法、不應認有
「唾棄」這一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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