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取簿手以犯罪為樂 法官:低度刑難生嚇阻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6-24 06:50:56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652842
2.新聞來源︰ 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 取簿手以犯罪為樂 法官:低度刑難生嚇阻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過往詐騙集團車手、取簿手大多因判刑不重,讓詐團心存僥倖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一起詐騙案時,從林姓取簿手與上手之間的簡訊對話,發現他們竟以
犯罪為樂,法官在判決中痛批「心態扭曲令人髮指」,並認為調整量刑基準,才能匡正詐
欺洗錢亂象,將林男以「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罪」重判二年七
月,併科罰金一百萬元。
林男大學肄業,在工廠擔任組長,月薪四萬元,看到臉書「收取包裹」廣告而加入詐騙集
團擔任取簿手,收取一個金融機構帳戶酬勞二千元。四月中旬在南投市一家大賣場的置物
櫃,拿取簡姓女子交付的兩個金融帳戶時,被警方逮捕,他辯稱不知拿的包裹是金融帳戶
,南投地檢署起訴後移審南投地院,法官裁定羈押至今。
重判二年七月 併科罰金百萬
南投地院法官審理時,林男辯稱只有去取過一次包裹,惟其手機內與上手的簡訊對話都顯
示他取簿到很有經驗,應非首次犯案。
其上手曾留言「這個零元廠商很穩,證件同一個,已經開了至少五十個包裹,還沒死」,
即表示用同個寄件人名字,寄了五十次都沒有被害人報案,林男回稱「真假?超強」。
這句「真假,超強」激怒承審法官,指其為虎作倀,以犯罪為樂、為榮之扭曲心態令人髮
指。
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現今詐欺與洗錢犯罪年創新高,而在人頭帳戶掩護下,此類犯罪宛
然獲利高而風險低。法院有罪判決的刑度,亦多從低度刑量處,對於心存傚尤者難生嚇阻
,甚生鼓勵,無怪乎唯利是圖者前仆後繼,趨之若鶩。
法官強調,為匡正詐欺洗錢四處蔓延之社會亂象,調整量刑基準,實刻不容緩,林男所觸
犯的是洗錢防治法第十五條之一的「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之帳戶罪」
,犯行無適用減刑規定,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七月,併科罰金一百萬元。
5.附註、心得、想法︰
其實現在詐騙最大的問題就是相關共犯的刑責太低了...
抓了一下子又放出來,首腦偏偏又抓不太到,老是讓這些取款的當替死鬼,
自然詐騙案頻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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