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由黨團協商決定 所以不簽名就擋住了?

作者: chal ( )   2024-06-25 03:09:07
這很久以前我就有這個疑問了

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



注意,這應該是寫死在條文裡的

也就是說 沒有表決的空間

法律已經明定要協商了

所以民進黨黨團只要不簽名 就根本沒辦法找總統來

不是說民進黨不同意就可以用表決

因為法律是規定要黨團協商

甚至任何一個小黨都可以破壞

就算藍綠都同意 白的不同意也無法表決


查了一下 這應該是舊法條

也合理 因為舊法條尊重總統也尊重憲法

憲法也是寫【得】 不是寫【應】



但藍白硬是要把立院職責改成【應】

但你這條不廢掉 根本黨團協商就擋掉了

法律明文規定要由協商決定的東西

理論上你就不能用表決去決定


所以根本柯建銘說不用來就夠了

不用賴出來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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