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法院調查權可以拿來查弊案嗎?

作者: fdtu0928 (黑米)   2024-06-25 21:01:40
其實不用爭啦!明天就知道了。
按藍白說法,明天法案一生效他們就要搶時間全力查弊。
那麼,請開始你們的表演!我們就等着笑,然後笨蛋藍白一直出醜秀自己下限嘍。
以這套品質超級爛的法案,藍白立委的品質,他們會出什麼醜呢?
首先,在質詢方面,主席可以多秀下限?誰會是第一個被罰錢的官員?反質詢的判例是啥
?誰會第一個因為虛偽陳述被送檢調的?
我其實挺期待的。
其次,調查與聽證權部份,首先要成立調查委員會或調查專案小組。
光是這個程序,我就不明白怎麼進行。
名稱,調查事項,目的,調查方法,成員人數,要院會或委員會議決。
要怎麼議決?法根本沒訂。好比要成立一個光電弊案調查委員會好了,前面五項要在院會
議決。光扯這五項就吵不完了,dpp一定全面擋呀。
所以一定沒有共識,然後院會硬碾表決嗎?又回到各種不民主,那不是幫釋憲遞刀子嗎?
更不用說,實務上怎麼進行調查與聽證會,人力能力夠嗎?有人會開聽證會嗎?
這些都沒條例或法律規定,也是之前大家在罵的立法不周延,大法官等著看呢。
所以,我挺期待新法藍白如何硬幹,出醜的,會是自己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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