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國會擴權法案有關藐視國會罪之規定,
有違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比例原則。
這些原則都是憲法中的基本原則,影響人民的基本權利甚鉅,
既然是基本原則,相信對法律有所涉略的,都應該懂這些基本原則的意義
同時也應該瞭解,這些基本原則是判斷法案是否違憲的重要原理
所以可以想見為何外國商會,律師公會,國內外學者會群起發出聲明反對此次擴權法案。
有人提問:難道推出法案時,藍白沒想過會違憲嗎?
這個問題應該分成兩個面向:
1.藍白真的沒想過會違憲
以本屆藍白立委組成來看,這確實是有可能的,因為本屆立委很多都是國會菜鳥,當時在
真調會條例時並沒有經歷過立法及之後的釋憲程序,加以多數立委並無法律工作相關工作
相關背景,所以可能也不知道此次推出的法案影響有多大,反正就跟著簽名,跟著表決,
有專業法律人負責提案,有問題就推給他們就好了。多數的藍白立委應該抱持這樣的心態
。
2.違憲就違憲,修改立法就好
其實從翁曉玲、吳宗憲的說法可以瞭解這一點,藍白的心態就是:反正我是多數民意,想
怎麼過就怎麼過。所以倉促提出粗糙的法案,因為沒有辦法解釋法案所會造成的影響,以
及實際運作的方法,所以採取黑箱立法,強渡關山的方式通過法律。反正之後遇到問題再
修正就好。
其實這兩方面都牽涉到一個根本問題,也就是國會立法品質的低落,如果沒有行政單位,
學者的協助,幾乎不可能訂定出合理可行的法規,個人以為國會改革應首先提升立法品質
,建立更完善的立院法制單位輔助立委行使職權。如果能在立法及預算監督的能力上提升
,其實就可以避免多數可能的弊端。
有關於調查權部分,因現在我國仍有監察院的存在,個人以為應揚棄本位主義,可由監察
院主導調查,立法院配合參與,可由立法委員加入調查工作,如此在不破壞權力分立之下
,更可以滿足立法委員對行政單位的監督。
這次的擴權法案,消耗了許多公帑,引起極大程度對法案的質疑,現在進入了等待釋憲的
階段,雖然增加了許多成本,但有許多國人開始去瞭解憲法,憲法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個人以為這就是國家邁向正常化的重要一步。
天佑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