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z1976 (z1976)
2024-07-01 23:17:18馬辦蕭旭岑說根據憲法規定,兩岸同屬一個國家
但無論是釋字328號解釋還是108年度台上字第334號判決書:「大陸地區猶屬我國之領域
,且未放棄對此地區之主權。」
都是在主張領土主權,照理說那是我們應該爭取回來的,而不是在說我們和對岸那個政權
屬於同一國呢
你家被搶走了,你會跟你小孩說:「沒關係,都是一家人」,然後自我安慰說沒關係現在
住在那裡的也是家人嗎?
馬囧跟郭正亮等人最近的節奏就是想拿憲法搶兩岸同屬一中的解釋權,但兩岸同屬一國已
經超出憲法解釋範圍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