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聞網址: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7/134118
2.新聞來源︰
太報
3.新聞標題︰
指控中廣1億賤賣趙少康挨告 邱毅獲不起訴確定
4.新聞內容︰
2024-07-03 08:12 / 作者 呂志明
總統大選期間,名嘴邱毅拍攝影片指控當年趙少康用1億元取得中廣,是中國國民黨的黨
產遭到賤賣,趙少康認為是不實言論,對邱毅提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
當選及《刑法》加重誹謗罪告訴,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後,趙少康不服提起再議,但高
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
去年12月5日,當時趙少康代表國民黨參選副總統,邱毅錄製影片上傳到YouTube個人頻道
,內容提到:「趙少康僅以新台幣1億元取得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當時高育仁出
價20億遭到拒絕,中國國民黨黨產遭到賤賣」,趙少康認為名譽受損,對邱毅提出告訴。
邱毅到案後表示,他所有的言論都是有憑有據,包括之前台北地檢署偵辦三中案的新聞資
料。
承辦檢察官檢視「三中案全文‧‧‧犯罪事實」的新聞資料,內容提到「中廣公司股權形
式上交易總價為57億元後,始委託衡平公司配合該已定之交易價格,出具具有重大瑕疵之
股權交易價格合理性分析意見書。」
「中廣公司僅實質於簽約後4日收取趙少康所支付1億元簽約金之情況下,即違反營業常規
,逕將中廣公司經營權移轉與趙少康,‧‧‧而趙少康未再給付任何股款之情形下,即將
華夏公司所有之96.95%中廣公司持股全數轉讓交割與趙少康實質掌控之好聽等公司,‧‧
‧而便趙少康坐享非廣播部門資產之使用、收益利益」。
雖然趙少康也有提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處分書,指「高育仁出價更高」是不實言論,但
檢察官檢視處分書後認為,高育仁當時提出2種報價方式,其一為以50億元購買中廣公司
股權,包含所有有形、無形資產,其二則是以15億元購買股權、營業用土地資產、機械設
備及頻道使用權。
檢察官認為,邱毅是根據公開資料提出個人的評論及見解看法,難認其主觀上有惡意詆毀
趙少康、傳播不實訊息的犯意,因此處分不起訴。
5.附註、心得、想法︰
趙少康被地檢署認證了啊,國民黨將57億的中廣,1億元就賤賣給趙少康!
這顯然有問題啊,邱毅和趙少康怎會狗咬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