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我是見證人,原則上不發言

作者: ketter (挖西林老背)   2024-07-04 07:56:34
總統於會中表示,中華民國憲法在民國35年制定,36年施行,隔年司法院大法官公布第1
號解釋,迄今60年,期間總共公布了652號解釋,代表了我國憲法的成長,與時俱進,更
臻完備。
https://www.president.gov.tw/NEWS/12920
關於釋憲,藍營的香港男神有他自己的一些想法
雖然他是見證人,原則上不發言,也花了8年把台灣搞爛
還被自己的大法官打臉過,至少還是認同憲政體制
不像現在藍營立委的態度就是
我的釋憲才叫釋憲,你的叫做政府獨裁
釋憲過了,那就是大法官你養的,都是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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