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e0119 2024-07-10 08:46:32政治人物收錢是一定有的,
即便是蔡英文賴清德柯文哲黃國昌盧秀燕
都有收錢,但有政治獻金法把政客純收錢
這件事除罪化罷了。
我們用正常人的邏輯去思考,
為什麼人家會無緣無故送你錢?
真正挺你政治立場的一群人,
要你開後門的是更多一群人。
問題是你政治人物有沒有收錢辦事罷了,
五百萬這種金額,我分幾間公司就可以
合法公開送給你了,因為收五百萬被判刑
實在太匪夷所思了,畢竟,那個市長級以上
的政客沒收過商界五百萬以上的捐款?
可以說,政治獻金法實行以來,
已經很少大咖政治人物會因為收賄被
判刑了,所以反而是侵占公款,A政府的錢
比較容易被抓到判刑。
如果五百萬就能買通一個直轄市長,
那麼照政治獻金法規範:
對同一政黨、政治團體每年捐贈總額,
不得超過下列金額:
一、個人:新臺幣三十萬元。
二、營利事業:新臺幣三百萬元。
三、人民團體:新臺幣二百萬元。
我分兩間公司,或是一間公司加7個人頭
就可以合法給你五百萬了,最後就看你
有沒有任何圖利行為。
當然,就算沒圖利,私底下收錢最少也是
違反政治獻金法,所以無罪的可能性應該
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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