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嘎拉嘎拉撞人,是不是該修法了

作者: benothing (禹楓)   2024-07-10 10:51:13
賴士葆撞人,一次還撞一雙。
不過他已經正名,都是A柱的錯。
所以我建議國民黨跟黃國昌合作修法,
立法禁止A柱擋到駕駛。
這次事件,很明顯的是車廠要付完全的責任。
大安區可是我們國民黨最鐵的鐵票區,
A柱怎麼可以蓄意傷人呢!
不過比起修法,
我比較好奇,員警要怎麼跟賴士葆做筆錄?
跟國中女生一樣用紙談?
※ 引述《j65p4m3 (悠閒)》之銘言:
: 今天嘎拉嘎拉撞到人
: 說視線昏暗嘎拉嘎拉
: 是不是要向日本一樣
: 滿65歲定期重新考照跟視力檢查
: 媽的以後是高齡化社會
: 一想到一堆嘎拉嘎拉在路上跑
: 就刺激到不行
: 這應該是藍綠白最不會阻擋的法案吧
: 但想想好像會得罪選票
: 尤其是叭一聲就闖紅燈的地區
: 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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