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憲法法庭 立院代表勝目前加一票

作者: antisander (Pizza man)   2024-07-11 10:53:14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30325
法規名稱: 憲法法庭審理規則(110.06.30 訂定)
修正日期: 民國 112 年 09 月 15 日
第 22 條
應受送達人以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寄送書狀者,
憲法法庭經應受送達人同意,得將電子書狀複本、開庭通知書、裁判及
意見書傳送至司法院電子訴訟文書(含線上起訴)服務平台,以為送達。
前項規定,於對受逮捕拘禁之人為送達時,不適用之。
第一項傳送,依憲法訴訟書狀使用科技設備傳送辦法之規定。
第一項情形,書記官應列印送達證書附卷。
好幽默喔,一逆風就先喊瑕疵欸
要提釋憲是上週才知道? 不是早就能準備了嗎
當庭被問自己寫的法條中的名詞定義還答不出來比較丟臉吧
還表現較佳咧
※ 引述《liu02112 (好想吃慚愧棒棒糖.......)》之銘言:
: https://reurl.cc/AjVmWY
: 我直接承認我不是學法律的
: 我也沒看過很多法庭攻防
: 所以只好看業內人士對這次開庭的評論啦
: 1. 法院行政有瑕疵 沒有先把資料給立院
: 立院方只能去申請閱卷 搞到最後只剩一天準備
: 2. 立院方的代表都是成名已久的老手 反而釋憲方都是新人律師
: 3. 釋憲要符合四條件才來釋憲 法官問有符合嗎?
: 釋憲方沒有正面回答為什麼不先走院際協商
: 4. 立院方代表表現中規中矩
: 5. 一般法庭如果律師引錯法條之類的錯誤 法官不能說話
: 但憲法法庭可以 所以可能有偏袒的狀況 但不一定會發生
: 坦白說 太專業又沒興趣的東西 我看直播只想睡
: 就只想看看業內人士的評論
: 目前立院方表現較佳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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