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國昌真的很遜...
拜託,這個世界上沒有人是完全公正超然,
對於各種人事物多多少少都帶有自己的立場和偏見。
而做為一個法律人,無論是律師也好,推動法案的立委也好,
你的任務就是去闡述、去說明、去說服那些原本和自己立場不同的人。
而你自己在進行這項任務之前,你就要率先把自己的偏見放下。
如果你自己的偏見更強,且急著給其他人貼標籤,
那只是想遮掩自己論述能力不足的難堪而已。
就好像有些律師缺少對案情內容的準備,出庭在那邊義憤填膺演給當事人看,
沒有好好針對案情的內容進行攻防導致案件敗訴,就誣指說法官可能有收錢。
實際上你這個律師就是沒有認真想要贏嘛,只是想表演給客戶看而已。
裝模作樣的,早晚把你開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