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chal ( )
2024-07-13 01:37:37但這其實是最合理的解釋了
50億的佣金不該是500萬
而是5億-20億
因為這完全需要鄭一人去處理才有機會
我們看有些政治人物如高嘉瑜
家裡也是很亂很雜
所以鄭如果可以提供家庭側寫
證明家裡確實很亂很雜
那就有可能是送賄者單方面的行為
比如說
你會去打開你媽的袋子嗎
你會去打開你家兄弟姐妹任何人的袋子嗎
老婆覺得那是老公的袋子
老公覺得那是老婆的袋子
其實500萬就是一個小袋子
鄭大概是覺得那裡面不可能有錢
50億的暴利
你敢用那小袋子裝錢給我?
既然覺得那裡面不可能是放賄款
久了忘了也是有可能的
這件事確實還有很多疑點
道理上也講不通
例如這麼大的賄款一定會有中間人
鄭大概也沒想到會有人直接拿錢給他
而且還拿那一點點小錢
鄭薪水是20萬
500萬/20萬=25個月
如果你的薪水是3萬
那等於有人拿75萬賄絡你
然後所有的工作都是你在打點決定
但他可以獲利數十億
他只給你75萬
沒有中間人與金額過小都是疑點
500萬應該是隨便募款都有的
林益世收的金額是6300萬
後來又要收8300萬
後來陳啟祥因為林益世不給生路才爆料
可見林益世收的錢已是陳啟祥沒什麼獲利的
如果陳啟祥獲利是50億
分給林益世1-2億又有什麼關係呢
這500萬不合理又單純是送賄者的口供
有可能只是送賄者不暗社會事所導致的一場誤會
總之 法院判決終究要看證據
也連續好幾個不同法官做出對鄭有利的決定
但台灣總是藍綠比 3.5 :6.5
已經連續六個不同法官做出對鄭有利的決定
最後換到一個偏藍的也不奇怪
事情會漸漸明朗化
鄭與林益世相比 非無法辯護
金額大小本來就也很關鍵
以鄭的社經地位 拿這小錢確實也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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