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文章來回覆一下
來看看民眾黨說要撤政黨協商的簽名
那接下來只能用表決
民眾黨準備提修正動議
然後這內容條文跟國民黨邱鎮軍一模一樣
再來看看邱鎮軍的法條說明
https://i.imgur.com/Z06CXEh.jpeg
(前略)一律平等,包含取得身份證時間不應不同
這不是偷渡什麼是偷渡?
這不是小藍什麼是小藍?
這不是給中共國人開後門什麼是開後門?
https://i.imgur.com/x7Oqa9q.jpeg
※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乳蹄
: 這兩天立院的熱門話題
: 原本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
: 有望在下周一三讀通過
: 內政部須在立法通過後1年內
: 成立專責一級單位,統籌規劃新住民事務
: 民眾黨在昨天提出修正動議
: 「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
: 此舉讓民進黨無法接受
: 怒批民眾黨假藉保障新住民權益之名
: 實際上在替中國開後門
: 民眾黨團反擊
: 《新住民基本法》立法意旨
: 是為保障初加入台灣社會之新住民,能夠在融入台灣社會時,得到最基本的保障與照顧
,
: 台灣社會和諧,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對立
: 與中國人士取得台灣身分證年限「完全不相關」
: 並不影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
: 基本法僅具有綱領性、宣示性或政策性等作用,不得直接作為人民之請求權基礎
: 並無蘇巧慧所稱
: 基本法的法律位階高於條例之詮釋
: 各位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