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movie (以夢為馬 莫負韶華)》之銘言:
: 今日爆點
: 不是徐巧芯造假自己推動女童性侵防治法
: 而是
: 台北市女童性侵案
: 在2023協調會中
: 有人爆料徐巧芯跟性侵受害者家長說
: 不要請律師
: 一切交由北檢處理
: https://youtu.be/yHG3xfHUW3g?si=EX7rYSDizecRwaDv&t=298
: 不曉得是不是烏龍爆料
: 但如果爆料屬實
: 章徐二人就慘惹
刑事訴訟請律師要做什麼?
檢察官可以使用公權力蒐集證據
證據足夠後再提起公訴
現在被害人手上證據夠多嗎?
請律師提自訴 是想讓嫌犯罪證不足 宣判無罪?
被害人參與訴訟
除了去被二次傷害 和對造律師羞辱外
還能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