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osalucard (墮落的月光)》之銘言:
: 美國AZ州第九巡迴上訴法院裁定,在亞利桑那州登記,
: 但未提供公民身分證明的選民將被拒絕。
: 美國的身份證明通常只是駕照
: 反正跟我們一樣就是卡片一張
: 我們習以為常的民主
: 在別的國家是很努力爭取才有的東西
這樣說是有點太過簡化問題本身了。
先附上原文新聞連結:
https://www.votebeat.org/arizona/2024/07/18/court-ruling-means-voter-registration-rejected-over-proof-of-citizenship/
美國大法官之前有判決說,洲政府不能因為沒有身分證明就不讓投票。
因為美國大法官有憲法保障權力,判決也不會受到議會的直接挑戰。
所以基本上聯邦投票是確定不需要身分證明就能註冊的。
只不過這次洲政府為了現縮權力,決定將洲政府投票表格和聯邦投票表格分開。
選民如果使用洲政府表格註冊就必須要提供身分證明。
但如果選民使用聯邦表格就不需要提供身分證明。
這次判決也只有關於洲政府是否有權力可以讓洲政府表格可以要求身分證明而已。
如果使用聯邦表格仍然是不需要提供身分證明。更不會因為沒身分證明而被剔除資格。
畢竟沒有身分證明而投票本身就是違法行為,會被起訴撤銷居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