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平庸的邪惡回應司法院回應近日爭議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4-07-21 18: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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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院回應近日爭議:
1. 憲法法庭經密集評議討論後,於7月19日(五)作成113年憲暫裁字第1號裁定,並於當日
下午依法對外公告,一切均依既定作業流程及法定程序辦理。大法官依法獨立審判,對於各
界自行臆測、預告本院公告裁定時間,本院無從置喙,惟至盼各界自重,勿以不實揣測斲傷
司法公信力。
#司法院有需要護航吳崢嗎還放在第一點
#吳睜是大法官膩?看來真的是
2. 以同為依當事人聲請作成之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暫時處分裁定為例,111年3月18日公告
當時亦未標示主筆大法官,迨該案作成判決時,始一併公布主筆大法官,本案亦循此前例辦
理,並無特別考量。鑑於本案係社會矚目之重大憲政爭議案件,為避免於本案判決前對主筆
大法官滋生不必要之困擾,憲法法庭將於本案判決宣示時,一併循前例公布暫時處分裁定及
本案判決之主筆大法官。
#111年憲暫裁字第1號的暫時處分裁定與判決的主筆大法官是同一人
#寫這樣表示不同人嗎?
#後面校正回歸前面的裁定是根據哪一條法律?
3. 憲法法庭應於受理聲請案件後,於憲法法庭網站公開聲請書及答辯書,憲訴法第18條第1
項定有明文。
#這點真的不知道在回什麼
#問你送達你回公開
4. 本案目前係依當事人聲請作成部分准許、部分駁回之暫時處分裁定,並非終局判決,關
於本案受理審查標的違憲與否之具體認定,並非暫時處分裁定所能處理,後續將於113年8月
6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聽取各聲請人、相關機關就違憲與否論述攻防,並參考相關領域專
家學者與法庭之友提供之多元意見,作成最終判斷。關於今(20)日下午憲法法庭銜牌遭潑
漆一事,本院至感遺憾並予以譴責。
#這件能符合暫時處分的要件真的好笑
#上過高中公民課都不會這樣認為
#德國博士的大法官
#丟臉
#韓劇政壇旋風去看一下就知道裙帶資本主義國家的司法多黑
#別看什麼人選之人
4.附註、心得、想法︰
※ 40字心得、備註 ※
由於一直等不到國昌老師的回應,只好找個十分關切國昌老師對於沒有主筆大法官之質疑的
粉專文章。
https://i.imgur.com/bPf4eu3.jpeg
井號後面應該是他的回應。
這種回覆方式應該是完美的體現了卡提諾學派的邏輯。
告訴你規定沒有要求裁定書標示主筆大法官,也告訴你是判決後才一併標註主筆大法官,也
能冒出什麼矯正回歸的神奇回答。
如他用來舉例的111年憲裁一號。
https://i.imgur.com/B21ynb9.jpeg
本來裁決書就沒有標示誰是主筆大法官了。
主筆大法官終究是一個用來稱呼整個判決結果中一個特定腳色的專有名詞。自己假定規則,
自己給予批判來降低對方的可信度。
這只是輿論操作與鬥爭罷了。
漢娜鄂蘭如果知道有這種讀者應該會苦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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