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oyoruru (哇系笨阿佑)》之銘言:
: ※ 引述 《LYS5566》 之銘言:
: 有沒有585釋字案根本就不是重點呀孩子
: 其實連調閱「權」都不該有
: 根據我們偉大的中華民國憲法
: 立法院僅有審查行政單位「主動提出」的
考慮到也能有這樣的論點,
我開始能多理解一點黃公國昌惹。
我最近本來是在懷疑他該不會曾經是
319真調會條例的立法智庫
認為釋字585確立了立法院有調閱權
算他的戰功之類的
現在看來,只需要見獵心喜即可。
也是啦,五權分立憲法真正走到兩黨政治
也才20來年,難免會有這種程度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