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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年前有一則國際新聞,一位印度好也人(塔塔集團董事長拉丹.塔塔Ratan Tata)罵另
一位好也人(印度首富穆凱希.安巴尼Mukesh Ambani),說他生活太過奢靡,買了價值
10億美元的超級豪宅不說,光傭人居然就請了600人;拉丹奉勸穆凱希,有錢之後應該多
想想是不是能多幫一些人。
這種道理當然能獲得長期信奉道德教育的好孩子所認同,不過一位聰明的網友在這則新聞
下面留言:「請了600名傭人,不就製造了600個工作機會?」而另一位網友也在下面留言
:「你比較想被接濟,還是比較想有工作自立更身?」
現實社會不像卡通影片一樣可以單純分好壞
小時候看的卡通影片,無論是熱血的《無敵鐵金剛》、《科學小飛俠》,溫情的《小甜甜
》、《咪咪流浪記》,還是搞笑的《正義雙俠》、《救難小英雄》(靠,誰說看片單就知
道作者是老灰仔的,誰),裡面有一種人叫做壞人;有了專門做壞事搞破壞的人,可以讓
腦子單純的小朋友比較容易理解為什麼主角正在做好事──消滅做壞事的人就是好事。
然而現實社會卻不像卡通影片一樣單純,這一點從印度兩位富豪的例子就可以約略看出了
,如果我們拋去兩者競爭狀態或是拉丹.塔塔別有用心之類的可能性,單純就兩者行為來
討論這件事,很顯然拉丹.塔塔宣揚的「濟貧」行為,是受到傳統道德觀念肯定;而穆凱
希.安巴尼的「奢侈」行為是傳統道德觀念所批判的。
問題是「好行為」一定會讓人類社會幸福、「壞行為」一定會讓人類社會受害嗎?
中、西部非洲是目前地球上人類生活最貧困的區域,很多西方的人道組織都在這邊從事救
援工作許久,只是成效不彰;有跨國性研究組織發現,真的能讓中、西部非洲國家脫貧的
方式可能來自中國。
你希望被接濟,還是有自己的工作能自立
中國在第三世界國家往往被視為資源掠奪者,道德的正當性當然不如那些國際人道組織。
然而中國不用救援、救濟的模式,而是單純的將商業資本帶到那個區域,讓這個區域的人
民有就業機會,有工作有收入,人就有機會自立。
或許在傳統的道德觀念中,奢侈是不好的行為;然而就經濟的角度來看,有錢人不奢侈,
財富就沒辦法重新分配。穆凱希.安巴尼買10億美元的超級豪宅、請600個傭人,或許從
道德角度看罪無可赦,但事實上這些錢都重新回到市場,供應這些需求、提供這些服務的
人都賺到了錢──更重要的是有了自己還是有能力的信心。
救濟往往只能提供物質上援助,滿足物質上的需求;而「工作機會」除了物質上的滿足,
事實上還有精神層面的滿足。這不是假設,而是就人類社會實際運作後的結果來看,「奢
侈」改善窮人生活的力量,恐怕比「救濟」還大。
「奢侈」不見得是壞事,當然「暴利」也是,事實上,各種財經組織對台灣企業的診斷書
上,寫明的原因往往是「微利」。而每隔一段時間就會鬧的沸沸揚揚的「低薪」、「窮忙
」各項台灣勞工(諸位保勞工保險的上班族,拜託不要講到勞工,腦子裡面就是滿臉油渣
、在艷陽下揮汗如雨的勞力工,事實上依台灣法律的定義,你就是勞工好不好,不要在幻
想自己是什麼讀書人化身的中產階級了)問題,也都來自於台灣企業獲利能力不佳。
費盡心力找到降低成本之途,為何要他降價
我有一個朋友幾年前做粉圓生意,他在開店前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為什麼現在市面上販
售的粉圓──包括號稱純手工製造的,為什麼都沒有他以前吃的粉圓,有股天然的香氣。
後來他花很多時間和心思去研究,並且請教了很多人,才發現以前的粉圓都用地瓜粉製作
,而現在的則採用成本較低的樹藷粉;他更發現,很多以袋裝出售的地瓜粉,細看產品標
示會發現裡面裝的都是樹藷粉。於是他生產的粉圓都使用地瓜粉製作,成本高當然賣價也
必須跟著調高。
我們假設一下,這位朋友如果苦心研究十年,發現有一種比樹藷粉更便宜的原料X,做出
來的粉圓卻比地瓜粉做的還好吃、還營養,那他的粉圓應該賣更貴還是更便宜?成本比人
高賣貴沒話說、但成本比人低呢?這樣可以算貨真價實的「暴利」行為了吧?問題是一個
不允許「創新」獲得激勵的社會,能不能有進步的動力呢?
當然,好國民先生A可能會說,「人類又不是只靠利益驅動,人還有高貴情操的一面,貢
獻己力讓社會進步,不一定要利益當誘因的。」是是是我知道,不過就算人有「地獄不空
誓不成佛」這麼高貴的情操好了,他自己吃苦無所謂、但他捨得讓老婆小孩家人都過這樣
的生活嗎?或是他的老婆小孩家人都能諒解這麼高貴的情操嗎?
必須思考如何讓自私和欲望成為社會前進動力
當然如果全人類都有這種高貴的情操,那理論上世界大同,我們好像什麼問題都不用討論
了。這種講法基本上就跟「有核融合技術能源就免費了,一切都免費了」一樣沒意義,因
為核融合技術還不知道在哪裡,我們就必須去處理能源開發和汙染之間的課題。生物本來
就必須靠自利因子才能存活,我們就必須去思考如何讓自私和欲望成為社會前進動力的問
題。
回到文章開頭的印度富豪,救濟是很高貴的行為,但奢侈卻可能幫助更多人,所以我們到
底是要堅守道德教條──即使它是低效率甚至無效的,或是我們選擇更有效的辦法讓社會
變好──即使那可能讓我們看起來不是那麼的「好人」?
在人的自由意識所構成、沒有強迫因素介入的市場機制下,如果有人真有本事把1元成本
的東西用100元賣出,兩造都心甘情願,為什麼「賺太多」必須被譴責?如果這個社會仍
被「暴利」的道德教條束縛,然後卻宣稱要搞「高附加價值」、「高毛利率」這種違反社
會共識的產業、讓社會把朝這個方向努力的人當罪人看,你覺得成功的機率有多大?
所以你知道台灣企業為何會一同患上「微利病」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