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就是高老闆做人太失敗
對員工太過苛刻
而且購買內容太過誇張
以高老闆這個46萬的部分
是已經有把一些可以拗的都拗過去
剩下46萬左右是拗不過去的
之前的李老闆是不是也有很多拗不過去的?這不清楚
本身這個流程是沒甚麼問題的,頂多就是 "道德瑕疵"
(高老闆好像也一度用這個說法)
問題是出在拗不過去的東西
至於現在要不要去查李老闆?
那也要有人當吹哨者提供資料
阿不然沒提供資料亂爆料,檢調就要去查的話
檢調應該會很累........
※ 引述《freertos (@@)》之銘言:
: 是 黃惠玟 有一套流程,讓這位 高老闆坐牢?
: 那她之前使用同樣一套流程 的老闆沒事?
: 這樣的差別在哪裡?
: 有人了解其中的差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