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zlink (貿易聯合)》之銘言:
: 2、薪資部分有罪 法院認為 浮動的薪資 就是浮報詐領的部分 否決立委有薪資裁量權
: 意味著 助理不管是責任變重 工作變多 表現變好 都不能加薪 否則就是違法
看來你進去旁聽也沒什麼功用
進法院聽,還是只能出來講錯誤連篇的東西
助理責任變重不能加薪?
事實是
助理加薪隨你加,
你今天報帳多少,會計基本都照單全收
不然高虹安助理每個月薪資都在浮動,報帳怎麼通過的?
但你每個月薪資浮動,浮動比本薪多出的部分,
每個月要助理領給你花就是貪污
把錢放在助理口袋,不要他們領出來不就好了,
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