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當柯100%被政治化(高虹安已輕判了)

作者: magelinus (巫師)   2024-07-27 21:08:07
[前言]
諾貝爾奬得主理查・費曼的名言:
Never confuse education with intelligence. You can have a PhD and still be an
idiot. - Richard Feynman
不要把教育跟智力搞混了!你可以擁有博士學位,但還是一個笨蛋。
當柯P還是政治素人,還是個因為塑膠椅子被國民黨惡搞,因為憤怒因為委屈因為深覺受
辱,知其不可為而為的掛起白袍投入市長選舉,這時的柯P是勇敢的。
當柯P成功進入北市府,一人單挑藍綠以科學行政,於公務員簽呈批下名言"幾百萬的貪污
不去查,五萬塊的經費寫一堆簽呈,別惹我生氣"時,這時的柯P單純直接的可愛。
這是他生涯最後的高光時刻,這八年也是台北市民覺得光榮的時刻,當時我們都因為市長
是柯P而驕傲,因為他說出了民眾的共同心聲,這時的他雷厲風行,敢以社會住宅和公辦
都市更新等等這種很高難度的政策為訴求,這時的柯P背負了很多厭惡藍綠惡鬥之草民的
期望。
只是八年過去了,當柯P開始變得越來越像他想打倒的藍綠時(特別是發跡時想打倒的藍黨
),台北人的夢當然醒了。原因很簡單,當柯P開始疾呼說"我相信,我力挺XXX"時,台北
市才恍然認清,柯P也熟練的在把玩"當狂熱粉絲聚集在一起,智商會降低"的技巧,說狂
粉愛聽的話,反正狂粉不看判決書摘不學法治國家的基礎也就是依法而至,就只愛喝白奶
管它是安佳奶粉還是三鹿奶粉。
如同藍黨也曾疾呼"我相信柯P參與摘器官,我力挺柯P摘器官的事實",餵給狂藍粉藍奶一
樣。
[主文]
高虹安的判決書摘小整理請詳(https://tinyurl.com/23zg64ky),她被判刑來自於貪汙治
罪條例(https://tinyurl.com/2cukutlm),其中第5條如下:
第 5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六千萬元以下罰金:
一、意圖得利,擅提或截留公款或違背法令收募稅捐或公債者。
二、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三、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
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之未遂犯罰之。
如何減免?第八條如下:
第 8 條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於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或免
除其刑;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免除其刑。
犯第四條至第六條之罪,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因而查獲其他正犯或共犯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也就是說高虹安的判決屬第5條的最輕刑期,無法再減免是因為罪證確鑿(詳小整理)但拒
不認罪也不繳回。
高虹安的判決屬第5條的最輕刑期!!!
高虹安的判決屬第5條的最輕刑期!!!
高虹安的判決屬第5條的最輕刑期!!!
很重要所以講三遍。
對照組顏寬恆案(https://tinyurl.com/y3t9g583),其中顏O賢就老實坦承犯行,拆除違
建並繳納補償金,所以短短的竊佔罪成立但刑期6個月。
柯P說高虹安是政治素人,指的是她很笨不知道依法可輕判,還是她很笨以為民氣可用還
是啥的搞不懂?但確定的是目前藍白挺法都一樣,但高虹安可不是顏寬恆,高虹安一旦罪
名成立,如認罪輕判還能全身而退與論退燒,人民慣性健忘,幾年後她再起政治生涯照常
延續,在政壇這事經柴發生。然現在罪證確鑿的狀況下還打無罪官司然後被定罪滿面豆花
,這誰教的?跟柯p一樣身邊都是網紅幕僚嗎?
沒錯這時候狂粉當然會支持高虹安反正喝毒奶長大,但幾年後誰會記得妳高虹安?畢竟高
虹安此次表現缺乏政治敏感度也太誇張了,白黨可倚賴?幾年後到底有無白黨都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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