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RME (我的文最廢)》之銘言:
: 大家好,
: 小弟業餘女子體操觀察家。
: 照民進黨的標準,
: 奧運女子體操很多未滿18歲
: 看奧運女子體操是不是等於戀童??????????????????????????
: 是不是?????????????????????????????????????
不管是體壇上的任何項目,縱使是在奧運賽場上
都有可能會有未成年少男、少女參賽,且都是憑著本身的實力,才得以成功晉級到這類最
高層級的賽會
而愛爾達(或華視、公視)如果轉播到相關畫面,難道必須打碼以示對這些群體的尊重、
避免違反《兒少福利法》?不會吧?
而且,照著所稱「民進黨的標準」來同等看待的話
負責「審美」的裁判豈不是也要被冠上戀童癖的飛來橫禍?負責培訓的教練難道必須擔負
其他奇形怪狀的罵名?
比照辦理必然會招來更廣大的麻煩,進而形成進退兩難的局面
這時更考量的是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