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p到目前為止仍然堅持京華城840%容積率合法
我想請教一下小草
京華城改建是否適用"都市更新條例"?
如果適用,理由、依據為何?
適用都更條例的哪一條?
如果不適用,為何可以依照都更條例給予容積獎勵?
北市府給予京華城的容積獎勵,包括「韌性城市貢獻」、「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
貢
獻」等獎勵項目,這些項目的依據為何? 這些項目在都更條例的哪一些條款?
既然是準用都更條例,那為何所有的獎勵項目,在都更條例中並無「韌性城市貢獻」、「
智慧城市貢獻」及「宜居城市貢獻」等獎勵項目?
北市府在召開專家、內部會議時,為何有多個部門共同主張"不適用"都更條例?
你家改建一坪換不到一坪,但柯文哲卻給沈慶京2倍坪數,先不講依據,請問你覺得合理
嗎? 真的不生氣嗎? 柯市 府為什麼要給財團拿刀叉吃人肉的機會?
以上誠心請教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