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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整新聞標題
陳明文父子被指用豬農事業補助涉貪 告中天違反選罷法...輸了
4.完整新聞內容︰
去年,中天電視賴姓製作人刊登一則報導指出,陳明文補助涉貪,遭陳提告涉犯刑法加重
誹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台北地檢署今偵結,考量陳當時未登記為立委候選人,且新
聞源於時任立委候選人黃國昌直播內容,賴非憑空捏造,處分不起訴。
2023年7月22日晚間,賴姓製作人在臉書粉專「民間特偵組」刊登標題為「補助涉貪」、
影片封面題字「嘉義陳明文父子豬農事業 農委會溢助?!」貼文,陳明文認為貼文不實
,貶損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提告賴涉犯刑法之加重誹謗、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
人不當選等罪。
檢方偵辦,賴否認有上開犯行,辯稱此事從2023年7月初各新聞台都有報導,他們依據各
新聞台報導、採訪陳明文父子本人及駐地記者的採訪影片,還有農委會主委聲明確實有申
請補助等,製作綜合報導。賴也辯稱,律師張靜及黃國昌及已就此向最高檢察署提告圖利
及背信,另也有陳明文父子受訪影片、雲林豬農採訪影片及農委會聲明。
檢方指出, 陳明文未登記為2024年第11屆立法委員候選人,因此與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
所規定的構成要件未合;再者,國內多家媒體確實曾報導陳明文父子以養豬場貸款1億元
的新聞,相關報導源自於黃國昌於2023年7月6日直播內容。
檢方勘驗賴提出含有黃國昌直播的報導影片後,認定賴並非憑空捏造,顯有相當理由確信
報導言論為真正,並為相當程度的評論,難認賴主觀上有誹謗或意圖使陳明文不當選而散
布謠言或傳播不實的犯意。此外,陳明文當時擔任第10屆立委,民眾關心他的作為、人格
及誠信等均為,而且與公共利益相關,屬於可受公評事項,罪嫌不足,全案獲不起訴處分
。
5.附註、心得、想法︰
高鐵上掉300萬說要給兒子去菲律賓開飲料店的陳明文 選前被爆料利用職務特權
向農委會申請破億補助來搞自己的養豬場 陳明文父子一氣之下去告中天意圖使人不當選
結果被法院認證 中天不起訴 可憐哪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