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刑法342條背信罪應該適用吧

作者: ota978 (流星)   2024-08-08 03:13:29
※ 引述《Scion (G8羊,專噓廢文)》之銘言:
: 刑法第342條:
: 「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
: 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
: 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很多掏空公司的案子都是用這條去偵辦的
: 這條是屬於刑法而不是公司法,所以理論上對政黨也適用
: 然後是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可以提起公訴,看有沒有閒人要去跟檢調告發
: 不過柯文哲反正身上案子很多,幾百億在跑,這點小事他應該不在乎吧
這不是 為綠電開路 擋國外疫苗 當高端疫苗門神
讓台電 跟國庫 和老百姓人命財產損失慘重的 蔡英文完全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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