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黃國昌上午
: 臨時於民眾黨團召開記者會回應時事
: 媒體詢問是否擔心接下來柯文哲也會被約談
: 黃國昌直言
: 今天《自由時報》好像是用頭版頭條的方式
: 宣布彭振聲下週要被檢調約談
: 「我看到那新聞標題是非常詫異,怎麼檢調在做什麼事,《自由時報》掌握的這麼清楚?」
: 檢調在偵辦這樣的資訊,適合透過獨家洩露給媒體做頭版頭條嗎?
: 「請問法務部你們現在在做什麼,檢調放消息給《自由時報》作獨家在帶風向嗎?進行政治
: 攻擊嗎?」
: 說好的偵查不公開呢?這消息是怎麼洩漏出去的?是真的還是假的?法務部要不要出來說清
: 楚講明白?
: 看到沒,誰說黃國昌不挺阿北的
: 火烤完之後馬上送上暖暖情義相挺
: 這不就來了!
: 至於京華城案本身的各種疑點
: 拍謝那跟我無關啦,自己去問柯主席☺
那個其實我很想說一件事
肥燦事件你也沒出來說偵查不公開阿
然後自己打的也很高興啊
果然是白能你不能
還有一件事情就是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C0010028
第 8 條
案件在偵查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或合法權益之保護,認有
必要時,偵查機關或偵查輔助機關得適度公開或揭露偵查程序或偵查內容。但其他法律有
不得公開或揭露資訊之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一、對於國家安全、社會治安有重大影響、重大災難或其他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
明之必要。
我不知道卡提諾法學院怎解釋但是還是有這條的
所以在一定條件之下偵查期間還是可以適度公開說明的
喔對了請問約談是有啥公不公開的問題嗎?
都有人提告了
只要正常人都會知道彭振聲這個重要人物一定會被約談的吧
我忘了民眾黨很多解釋都是跟現實社會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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