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ivorysoap (ivorysoap)》之銘言:
: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 高虹安貪汙案 於日前法院宣判 一審判決7年4月
: : 對此高虹安趕在今日上訴截止日前 委請律師提起上訴
: : 台北地檢署 看完法院判決書後表示: 法院把助理們繳回小金庫的加班費,都當成是
: : 私人財產、不列為詐欺犯罪,因此犯罪所得少了30萬多萬,導致量刑結果有違罪刑相當
: : 原則,因此於16日 正式提起上訴
: : 另外也因為王郁文犯後始終毫無悔意,與其他助理相比犯後態度不相當,不宜宣告緩刑
: : 因此將建請法院 不要給王郁文判緩刑。所以北檢已正式提起上訴。
: : 至於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等3名助理,如果在上訴審理中仍坦承客觀事實,則請法院
: : 給予緩刑宣告。
: 幹
: 笑死
: 王郁文就算了 誰叫他死不認罪
: 結果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這三位 明明說好了 認罪咬死高虹安就給緩刑
: 結果真的判緩刑了 檢方還可以主動上訴?
: 做人可以這樣沒信用嗎?
: 那如果二審結果一樣 檢方是不是又要繼續上訴?
: 不然只要有一次不上訴 更一審 所有被判緩刑的集體改當證人
: 做證翻供說高虹安沒有犯罪 全都是檢方恐嚇他們只好做偽證(被告可以合法說謊)
: 那豈不笑死人
: 光看檢方連緩刑的都上訴就知道 北檢被掛dpp旗子真的沒冤枉它
又有個不看內文的
內文明明寫,北院把助理們繳回的加班費當作合法的私人財產
不列為詐欺犯罪,因此犯罪所得少了30餘萬
所以當然全部都要上訴
你可以解讀成有緩刑檢方就不用上訴真的天才
問題是現在檢方認為北院在那30餘萬的犯罪所得視為合法私人財產有疑慮
有疑慮要怎麼只針對主犯上訴不針對共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