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虹安貪汙案,一審被判7年4月,高虹安也都已經委請律師提起上訴了
同案的另一被告 王郁文雖然刑期 沒有像高虹安這麼重,但還是有被法院判決緩刑,
稍微有點法律常識都該知道,緩刑 不等於無罪 只是說法官基於某些理由 認為雖然你
有犯罪 但是其情可憫、或者是犯後態度良好...等等。所以就給你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只要這段時間不要再犯其他罪,就給予被告一個不用進去關的機會。
換句話說 王郁文在法律上還是有罪的,只是刑責是暫時不用關而已
但王郁文不滿啊,他認為她是清白的、她沒有貪汙、她不是貪汙共犯,既然這樣
當然要爭取自己法律上的權益去捍衛自己清白,不然一輩子被貼上貪汙共犯的標籤,
她要怎麼教小孩 ?
現在檢察官可能想說 王郁文太忙了,忘記上訴了 就幫王郁文上訴
讓高等法院的法官再重審此案,有上訴有機會、不上訴是完全沒機會欸
這道理很簡單懂吧 ?
有上訴 就有機會 有可能拚到無罪,還她清白
然後現在檢察官幫王郁文上訴,小草卻不支持王郁文去捍衛她的清白 到底是三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