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貪汙400元合理?(高虹安案件)

作者: xa9277178 (楓曦)   2024-08-20 02:49:43
※ 引述《apple03 (稻香)》之銘言:
: 不是我要說法院是民進黨開的
: 擺明是要搞人
: 挑戰一般人的常識水準
: 貪汙400元?
: 你說鄭文燦很多錢不可能貪汙500萬
: 好那貪汙400元 在高虹安 案件裡面
: 青鳥一堆都認為很棒 判刑
: 搞笑嗎 你今天去搶銀行會搶400元嗎?
: 法官要這樣子判 真的很奇怪
: 不是我說法官奇怪 而是超越一般人的認知
其實這案件應該會成為歷史印記 台灣法院應該會永遠被笑
我們的下一代談到DPP的時候 這應該也是個很有趣的談資
466應該會成為大家心目中永遠的司法荒謬案例
我可以想見30年之後 那時候如果台灣還沒被統一
時任的政黨應該會拿這東西出來攻防
至少是嘲笑民進黨時期 司法改革的歷史汙點
這事件無論怎麼說
最簡單的就是
法官根據 高虹安辦公室的主任吧 和 王談好的薪資
但匯款的時候給錯了
所以長期有一個多匯款的數字
累積下來如新聞所說的是8000多塊錢
至於最後為什麼要判466
我猜可能法官沒辦法用王浮報助理費來判
但我覺得反正都要這樣判 浮報助理費要入罪應該也是可以
因為法院目前的見解 公積金=貪汙
這也是很匪夷所思的點 從這角度來看 立法院只要有公積金制度的一定全死
至少前面那個李俊什麼的 肯定跑不掉 但高虹安都一審了 他還沒下文
大概賴下台前也不會有什麼事
但坦白說他也沒差 因為他又沒什麼市長職務 看民進黨幾個確實貪汙的 只要認罪就輕判
原則上都是緩刑 真的被燒到再出來做做樣子 反正只要出來坦一波 都是高升
不然你看他們交通部長辭這麼快
趙天麟還跑去榮鋼當獨董 爽嗎? 爽阿...就是40%的低能腦弱沒智商而已
每天在那邊追人家支出發票 低能的可憐
王應該在工作內容的交待上非常紮實 所以法官判不了
最有趣的是怎麼會剩下466 大概就是如她所說的 她有自己掏腰包買辦公室的東西
然後法官應該很努力刪刪減減 好不容易算出來她最後是還少466
所以用這個東西判她貪汙吧
一個算數比賽的概念 能算出短缺 就搞定了XD 數學小老師欸 好讚
整個事件整理起來就是
有一個人 老闆每個月匯款給她的時候 比約定薪資都多匯了幾百塊錢
而這個人 甚至還會自掏腰包出來幫辦公室同仁買買東西 什麼的
但就因為她不知道要把法院認定多匯款的錢 算出466匯回去
她得到了公務員重罪 貪污罪!
這東西得到了一個有趣的結論
假設我們今天去公職機關上班
你先繳納了100萬給單位 因為怕單位算錯錢
只要單位算錯的錢不超過100萬 你沒貪汙
100萬不夠單位算錯 你貪汙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我們國家的司法連最基本的比例原則都不知道 這法官真的很可憐
為了升官發財要做這麼違背良心的事情 也真的是難為她了
但前面那個不起訴的檢察官已經被調職了 怎樣都是要搞到起訴+1審判決成立
所以大概是也不意外
我前面就說過了 如果法官考慮助理是不是自認有罪當判決依據
根本就是不合理的事情 這個判不了貪汙的
結果法官突破我三觀 直接定調公積金制度就是貪汙
我就說 要判高虹安 一定得創判例 果然就來了
公積金制度=貪汙 超讚的
你各位不要拿什麼浮報薪資來搪塞我哦
你就找哪個公積金制度是像高這種 加班事實拿得出來
款項進助理戶頭的案例 一個都沒有
甚至我印象中都沒有公積金貪汙的案例
其實這東西要搞人還真的容易欸
你討厭誰每個月多匯款500給她 她就貪汙了 我真的笑死
靠北這法官真的這樣判 還確實讓我對台灣的司法更大開眼界了
我再也不敢說 不可能了
dpp手下的司法機關 哪有什麼不可能的
說故事比賽而已
等等 有人敲門了 我去開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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