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虹安誣告判刑10個月!黃揚明:被判到這

作者: NARUTO (鳴人)   2024-08-21 16:09:33
1.新聞網址︰
https://www.storm.mg/article/5225770
2.新聞來源︰
風傳媒
3.完整新聞標題
高虹安誣告判刑10個月!黃揚明:被判到這種地步「這法官很討厭她」
4.完整新聞內容︰
目前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在2022年選舉期間爆發博士論文抄襲爭議,因被筆名為「翁
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自訴涉犯誣告罪,法院今(21)日判決高虹安有罪,處10個月有
期徒刑,不可易科罰金。對此,媒體人黃揚明在節目《52直播間》表示這個判決「實在是
太離譜了」,指出誣告罪正常來說要成立就已經很困難了,還要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罰
金,「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黃揚明表示,他覺得高虹安被判誣告這件案子實在有點誇張,「可能高虹安有得罪台北地
院,有些法官對她有點偏見。」
黃揚明指出,高虹安的博士論文實質上並沒有抄襲,因為這篇論文所引用的期刊都是高虹
安本人曾經的作品,博士論文題目是她在期刊文章上的延伸,所以內容有些重複是很正常
的事情,結果居然因為翁達瑞告她誣告而被判10個月。
黃揚明強調,法官說「高虹安明知她的論文是抄襲自期刊,居然還對翁達瑞提告,所以是
誣告。」讓他直呼「這實在是太離譜了」。因為法官把司法上的抄襲與學術上的抄襲定義
混淆不清,如果今天高虹安的論文真的有抄襲問題的話,那應該是由學倫會等學術倫理機
構來判定,結果今天變成司法說高虹安有抄襲就有抄襲,但事實上她的論文與學位都沒被
學校撤銷,代表是沒有問題的。
黃揚明質疑,既然學術上高虹安的論文、學位都沒被撤銷,「那這有什麼好誣告的?」她
的論文是取材自她自己寫過的期刊文章,那這不叫抄襲,叫做取材;且誣告罪要成立就已
經很困難了,還要被判到有罪且不能易科罰金,「我必須說,這個法官很討厭高虹安。」
5.附註、心得、想法︰
這臺灣法官超屌的
明明辛辛那提大學學會都沒有認定論文是抄襲的
結果法官直接自己認定論文是抄襲的
而且理由還是法官自己通靈出當事人知道自己是抄襲
然後誣告罪就成立了
這應該只有哥布林青鳥覺得這判法沒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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