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檢察官當庭逮捕有什麼問題?

作者: yoyoruru (哇系笨阿佑)   2024-08-31 08:10:02
因為昨天是搜索住家後
到廉政署 -> 北檢
這部份應該是檢方「請」柯文哲去「配合調查」
並不是符合程序的「收到傳票」「拘提」「提審」
這部份柯文哲的確是可以突然「不想配合」了
要求停止偵訊離開的
柯文哲的做法,到這裡都沒有問題
此次偵訊屬於「配合調查」
非經過正式的「程序」讓柯文哲到北檢
律師團也只是根據當事人的要求,提出解決方案
檢方選擇當庭逮捕,就是要補足「程序」
現在就看法官認定,是否為「非法逮捕」了
※ 引述 《LAPDSWAT456》 之銘言:
: 我看現在八卦小草拼命洗檢察官當庭逮捕
: 就是政治迫害
:
: 但檢察官當庭逮捕有什麼問題?
:
: 根據刑事訴訟法
:
: 第 90 條
: 被告抗拒拘提、逮捕或脫逃者,得用強制力拘提或逮捕之。但不得逾必要之程度。
:
: 今天柯師傅在檢察官詢問一半
: 沒有裁定請回,也沒有明白表示詢問結束的
: 情況下
:
: 直接站起來走人,
:
: 站起來走人? 這不就是意圖脫逃嗎?
:
: 那麼檢察官如果不馬上逮捕,請問要如何阻止師父脫逃? 檢察官做此決定,有什麼問題
: ?
:
: 幹師父的律師是誰啊?
: 是他教師父問一半可以招呼都不打直接走人的嗎?
:
: 當地檢署是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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