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羈押不等於有罪,記得無罪推定。

作者: tibo96033 (鯉魚)   2024-09-05 01:53:14
羈押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被告逃亡、煙滅罪證或串供,以保全刑事審判和後續執行的順利
進行。
在刑事訴訟中,羈押是對被告基本權干預最嚴重的強制處分,所以發動應該戒之慎之。
必須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原因和羈押必要,才能羈押被告。
我知道柯黑們都很想看柯被押起來
但自由民主社會該遵守的程序和價值還是很重要
羈押不等於有罪,判決確定前應當推定被告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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