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追求的是相對的正義
不是零冤獄的絕對正義
故意用假議題最終只會得到無意義的結論
所以如果回到合理的議題上來討論臺灣司法是否有相對的正義
那肯定是有的
相對的正義就是不要求100%確定
(只抓現行犯才能叫做絕對的正義,任何需要證據推理的,都只能叫做相對正義,而任何相
對正義都可能有誤判或冤獄的可能)
可是如果法官判案時,已經基於相對足夠的推理可信度才入人於罪
那就可以說有達到相對上的正義
對國家的秩序也是帶來正面的影響
你覺得普遍上沒有嗎?
額外補充一下
不追求絕對正義是因為絕對正義反而對社會秩序帶來負面的影響
為了不要產生任何冤獄只抓現行犯
最後導致縱放犯罪者的比例會相當高
現在的司法程序跟法官本身的優秀程度(需要成為法官要通過的各項考驗)
已經十分不容易產生冤獄了
所以結論來說臺灣已經是屬於相對司法正義的國家了
而且一直有在持續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