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 李正皓 threads 偵查不公開原則

作者: Berotec (備勞喘)   2024-09-09 16:39:48
1.轉錄網址︰https://reurl.cc/eyG6pm
2.轉錄來源︰李正皓 threads
3.轉錄內容︰
給小草:
偵查不公開原則適用的對象有誰?
檢察官
檢查事務官
司法警察官
司法警察
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
告訴代理人
依偵查程序執行職務人員
如果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會怎樣?
依照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10 指出,對於違反偵查不公開之檢警調人員,應依刑法 §
132 洩漏國防以外秘密規定處斷,特別要注意的是,偵查不公開原則主要是約束檢調人員
,律師則是依照律師倫理,有保密義務。其餘如記者、告發人、被告與證人,對於偵查中
案件都沒有保密的義務,不是偵查不公開原則約束的對象,即便洩漏案情也不須負擔行政
或刑事的責任。
===
如果文字太多,我幫忙畫重點:
記者、告發人、被告與證人,對於偵查中案件都沒有保密的義務,不是偵查不公開原則約
束的對象,即便洩漏案情也不須負擔行政或刑事的責任。
===
整天看到媒體獨家就在那邊喊國家機器,到底要多沒常識?
資料來源:
https://lawplayer.tw/blog/p/principle-of-secret-investigation
4.附註、心得、想法︰
另外補充
之前陳東豪就針對黃國昌整天喊為什麼偵查不公開可以流出訊息
幹譙過了
第一個是有一些資訊是本來就會公開 襄閱主任檢察官是指定的發言人 有義務幫記者問
這個是不問內容 只問程序 是可以講的
然後像這次的usb 1500
本來就是每間記者都會想跑的獨家 這次剛好跑到了
民眾黨前陣子整天在喊北檢沒證據卻抓人
現在有證據了 怎麼是喊清查誰洩密?
吹哨者(揭弊者)保護法咧?
https://imgur.com/1vz752Q
好了啦 大家都習慣案情會有風聲了
你們家阿北沒有比較特別啦
假如有造謠的去告一告啦 被跑獨家不要哭啦 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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